电离辐射料位计国家标准 GB 11923-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术语与符号
4.
产品分类
5.
技术要求
6.
试验方法
7.检验规则
7.1 一般规定
基本误差、有效测量范围和线性度试验在第一次试验时应在制造厂所选择的试验容器上进行。以后,在有技术依据的条件下,也可按探头接收电离辐射量的大小在模拟试验装置上进行。
7.2 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7.2.1 检验项目
有效测量范围、开观点的调节范围、源容器的屏蔽性能、输出信号、基本安全检查及仪表外观。
7.2.2 判定规则
每台料位计的出厂检验均按7.2.1项目逐项进行,其中一项没有达到技术指标,即判定不合格产品。
7.3 型式试验
本标准规定,在GB 1.3的6.6.1条规定的六种情况下均应进行型式试验,正常生产时的周期性检验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
7.3.1 检验项目
按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全性能试验。
7.3.2 抽样方案与判定规则
本标准规定,抽检的样本数为产品数的3%,但不得少于三台。试验时,若发现某一样本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加倍抽检该不合格项目,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